🏛️ 政黑
💨 剛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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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長本來就有副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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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署權這件事可不是卓榮泰上台才有討論的
副署權早就有了
而且卓榮泰不是第一個行使的
郝柏村才是第一個行使的
你說郝柏村行使的是人事
但憲法明明是這樣寫的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公布法律,發布命令是並列的
而且公布法律還在發布命令的前面
所以郝柏村不副署發布命令可以,卓榮泰不副署公布法律不行,憲法哪有這麼說
再說,你說不副署發布命令是對抗總統我同意
但不副署公布法律怎麼胡扯都不可能是對抗總統
總統又不能立法
憲法第37條公布法律發布命令是並列的
可以不副署發布命令,就可以不副署公布法律,不然憲法第37條為何把公布法律涵蓋進去不然乾脆規定國民黨可以不副署
民進黨不行算了
郝柏村不副署好棒棒
卓榮泰不副署你造反了嗎!
其實副署權並不是行政院否決民意產生的立法機關決定
副署權其實是民主體制最後的一個護國城門 是行政院天賦的罷工權
就好像大型企業看似民主的股東董事會短視決議
實際上很有可能是在傷害企業自身的利益跟企業營運的健康
更何況董事會尤其是董事長很可能都各懷鬼胎,意圖極大化自身利益
這時候身為公司行政的管理階層,當然有權力大聲表達罷工來保護公司跟員工
所以今天行政院院長不副署,其實更能代表廣大的台灣人民意志
這也是為什麼憲法會支持行政院長不副署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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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筆為槍
藉嘴為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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