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開酸「不要用AI寫上訴狀」 判決內文
原告只是prompt沒下好+沒有好好檢查生成出來的內容而已
只是?這就涉及用戶的專業水準了
AI在一般的情況下取代律師是勢在必行的
少武斷了
在測試中
大型語言模型在LSAT(法學院入學考試)取得約前 12% 的高分
這種標準測試只有「封閉式的選擇題」,所加考的寫作,僅是一併送交
所申請的學校鑑賞受試者的寫作水準。
且在法學院的期末申論題測試中
順利拿到及格以上的成績
法學院的期末申論題測試?哪家法學院啊?不同法學院、不同教授的考題,
難度差異可以天差地遠的。名校和普校和混校能一樣?大刀教授聽過嗎?
及格以上的成績?這種成績對應到律師訴訟實務是怎樣水準?
不光是如此
拿AI去考美國律師資格考試
也順利考取了高分
成績甚至優於多數考生
美國律師資格考試??這是業界知名的市場低標好吧?
我國到美國留學拿法律碩博士學位的,多的是畢業後「順手」考到一張,,
然後回國可以向外行人自我吹噓。
因為美國的律師資格考試,「遠遠不像」我國的律師資格考試。我國的律師
資格考試,那可是國家花錢聘請國內大專家設計的地獄級篩選考試,難度不是
單單貼近司法實務,而是遠過之。根本不是美國那種考生只要有「基本」法律
水準就能通過的。
用一般人了解的就是機動車輛駕照考試,我國必考的
倒車入庫和 S 型駕駛
在美國可是絕大多數不考的。
雖說上面那兩項目其實也是駕車實務上會用到的,但是美國那邊認為那超出
大多數情況的低標。考生會不會不關政府的事情,駕車實務上自己不會,後果
自行負責。
兩國的考試邏輯天差地遠
我有認識某大型事務所的合夥律師
私下也說他已經大量使用AI「輔助」他的工作
所以?
專家和外行,使用同一款機器人寫訴狀或者尋求不同專業領域的答案,
但就下令的部分,兩者的水準能比嗎?
這話說的保守
事實上訴狀是誰寫的你知我知
律師現在比較像是知道提示詞怎麼下
以及知道後續如何審查生成出來的資訊是否正確的角色
一般人在案件不要太複雜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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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把背景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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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用數個AI交叉驗證
也可以生出很漂亮的訴狀
說得輕鬆啊
至少就本案而言,原告就是沒能達成
上面那些寫得好像阿貓阿狗都能做到的「基本要求」
有些法律人很怕啊
怕AI取代他們
尤其是比較菜的律師或助理
這種簡單事實還用說嗎?
當年各種廚坊用品如果汁機、微波爐等問世,也對"專業"廚師和飯館
造成升級壓力啊
現在也有許多廚具也加入人工智慧操控了。
所以?
廚師和飯館也得提升水準。但是一下就跳到廚師都會失業與飯館都會關門
那就忽視太多相關現實因素了。
但AI越來越強這是絕對的趨勢
尤其是當他們看過更大量的實務案件後
只會變得更熟悉官司怎麼打
建議法官也不要叫別原告不用AI
這是不可能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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