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副署權只能制衡總統?東吳教授
其實這標題就決定副署權合憲了
你閣揆有副署權 但你不能這樣用
你有這筆錢 但這是給你的午餐費 不要買零食
也就是說確定閣揆確實有不副署權了
這權力是憲法給的 不是他偷來的
這錢是他媽給的午餐錢 不是他偷來的
事實上
台灣是雙首長偏總統制
如果沒有閣揆可以牽制總統的武器(副署權)
那就稱不上雙首長
台灣的民主還很短
我們來想像未來會出現一種雙首長制
立院三黨不過半
而閣揆與總統分屬不同政黨
但總統黨與閣揆黨 聯合執政
此時在野黨為了分化執政的兩黨
故意提了總統那黨的核心政見
而閣揆黨是反對的
於是立院因為三黨不過半的關係
總統聯合在野黨 三讀了法案
此時閣揆是反對的
那閣揆可不可以不副署
當然可以
憲法37條就限制了總統公佈法令要經由閣揆副署
也就是總統權力其實還是受限的
本篇標題也確認了閣揆有副署權
有人說
問題是閣揆不副署的話
總統可以要求閣揆下台
改任命在野黨的人當閣揆
是沒錯
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閣揆的確有不副署的權力
他要不要下台 是總統的考量
他可能明知會因此下台也要政治表態
他就是要不副署來讓全國知道他們政黨捍衛政見的決心
又或者
他賭總統不敢讓他下台
因為聯合執政
聯合執政就是政治互相需要
所以他賭總統會鼻子摸一摸當沒事
那總統在幹嘛
他其實也是政治表態
因為在野黨提了總統黨的核心政見
所以總統與總統黨也一定要簽字同意
但是閣揆不副署 他也沒辦法
不是我不做 是我無能為力
憲法沒規定閣揆不副署 總統一定要換掉閣揆
所以 看懂了嗎
閣揆當然可以不副署
而且也不一定要不同黨
郝伯村就揚言不副署李登輝
所以只要意見不同就可以不副署
那總統有兩種選擇
一是認了 當龜兒子
二是撤換閣揆
但無論如何那都是政治決定 而不是憲政問題
所以如果去問大法官
閣揆有沒有不副署權
答案:
有的
那總統應該怎麼處理
答案:
那屬於政治問題
宜交由總統考量各種政治環境與條件下
給予空間決定
不宜由憲政或大法官強制規定
所以這是卓賴的問題
外人其實無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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